目前我国特种设备法规体系结构分为五个层次。
1.第一层次: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法》,目前正在拟定起草,并将由人大通过才能有效。
2.第二层次:法规
法规属于国务院级的命令,简称为令。
目前有国务院第373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3.第三层次:规章
规章属于国家质检总局级的命令,也简称为令。
规章一般由规定体现,现有规定有:
(1)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原国家质监局第13号令。
(2)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第92号令。
4.第四层次:规范
规范包括规程、规则和细则等。
(1)TSGQ0002-2008《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桥式和门式起重机》。
(2)TSGQ7001—2006《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规则》。
(3)TSGQ7016—2008《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规则》。
(4)TSGQ7015-2008《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
(5)TSGQ7002--2007《桥式起重机型式试验细则》。
(6)TSGQ7003—2007《门式起重机型式试验细则》
(7)TSGQ7012—2008《轻小型起重设备型式试验细则》。
(8)TSGZO004——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
(9)TSGZ0005-2007《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鉴定评审细则》。
5.第五层次:标准
中国产品标准有四种:国家标准GB、行业标准(如JB、HB、YB等)、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QB。机电产品不搞地方标准。
目前起重机的主要标准有两大标准:一是GB/T3811-―2008《起重机设计规范》,二是GB6067―2008《起重机械安全规程》。其他主要标准是各种相应的起重机产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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