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吊具安全要求
(1)葫芦式起重机不允许使用铸造吊钩。
(2)吊钩钩口处应设有可靠的护钩装置,以防止脱钩事故发生。
(3)马达抓斗和起重电磁盘取物装置,其供电电缆的收放速度应与取物装置持一致,电缆不应过分松弛和碰撞或摩擦钢丝绳。
(4)抓斗、起重电磁铁、序斗、夹钳和吊梁等可更换的取物装置上,应永久性地能起吊的起重量。
(5)吊运各类物品的专用辅具,应有相应的自紧功能或防止物品滑落的装置及
2.钢丝绳安全要求
(1)钢丝绳直径一般不宜小于6mm。
(2)起升钢丝绳不允许用接长的钢丝绳。
(3)对于倍率为1时或起升高度较大时,宜采用不旋转钢丝绳。
(4)吊运熔融金属的钢丝绳应采取防护辐射热影响或防止熔融金属喷溅到钢护措施,此时钢丝绳应采用金属芯或钢丝绳芯的绳。
(5)用绳卡连接固定钢丝绳端部时,应保证连接强度不小于钢丝绳破断拉大径≤19mm时,绳卡应不少于3个;绳径19~32mm时,绳卡应不少于4个:绳径3绳卡应不少于5个。
(6)采用编结连接时,编结长度应不小于绳径的15倍,并且不小于0.3m,连接于钢丝绳破断拉力的75%。
(7)用楔块、楔套连接时,楔套应用钢材或球铁铸造,连接强度应不小于钢丝的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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