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楔块固定方式,下列标准和规范中均有提及:
1、《起重机械监督检验规程》 第5.2.1条:“钢丝绳端固定应牢固、可靠。.......卷筒上的绳端固定装置应有防松或自紧的性能;楔块固定时,楔套不应有裂纹,楔块不应松动。”
2、《钢丝绳电动葫芦安全规程》第3.2.2.6条用楔形接头固定钢丝绳时,应符合GB/T5973的有关规定。第3.2.3.1条 卷筒上钢丝绳尾端的固定装置应有防松或自紧的性能。第5.2条 月检表6中:钢丝绳各尾端固定应牢固、可靠,不能有异常。
3、GB5973-1986《钢丝绳用楔形接头》
第1条 对楔形接头的型式和尺寸作出了规定。
第2条 技术要求
第2.1条 楔套材料采用不低于GB979-1967《碳素钢铸件分类及技术条件》规定的ZG35II碳素铸钢,楔块材料采用不低于GB976-1967《灰铁铸件分类及技术条件》规定的HT20-40灰口铸件。
第2.2条 楔套和楔表面应光滑平衡,尖棱和冒扣应除去,并不得有降低强度和明显外观的缺陷(如气孔、裂纹、疏检、夹砂、铸疤等)。
第2.3条 楔套和楔需进行退火吹,消除其内应力。
第2.4条 楔套和楔需进行防锈处理。
(4)JB/T9008.2-1999《钢丝绳电动葫芦技术条件》
第4.1.1条一般检查中g)条:钢丝绳绳端的固定和缠绕正确性。
(5)JB/T9008.4-1999《钢丝绳电动葫芦试验方法》
第4.1.1条一般检查中e)条:钢丝绳绳断固定和缠绕正确检查:用力矩扳手检查卷筒上的压绳板螺钉以及钢丝绳固定有关螺钉的拧紧程度,所施加的力矩根据螺钉大小而定;楔套的安装方向,其自由端和受力端不得装错;缠绕按图样或或明书的规定。上述固定、标准中除GB5973-1986对楔块联接有具体的技术标准及尺寸要求外,其他的规程规范中对钢丝绳绳端固定的要求都是以满足功能需要而并无具体的技术标准。
但目前电动葫芦上所用的楔块、 楔套与GB5973-1986中所提及的结构形式大不相同,其最大的不同是:电动葫芦楔块因安装在电动葫芦外壳上的需要,其腹部有弧度与电动葫芦外壳相配合,而GB5973-1986所指楔块则无此弧度。也就是说目前所使用的电动葫芦的楔套和楔块尚无统一的国家标准。电动葫芦楔套与楔块的生产制造采用的是各电动葫芦制造厂的系列设计图纸。鉴于此,在对电动葫芦楔块固定进行检验时,应参照GB5973-1986相关规定,按照是否满足功能需要及厂家制造图纸为标准进行判定,更符合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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